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已完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报送国务院。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8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六章五十条。随着我国人口日益老龄化,家庭养老压力逐步增大,养老问题正由家庭问题转变为重大的社会问题,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内司委近年来已多次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并针对一些重大问题和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论证。内司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抓紧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报送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